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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出台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“红名单”管理暂行办法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9-11-18 11:09:10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】浏览 (1036)

     为加快推进全省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,促进测绘单位依法经营、诚实守信,我省出台了《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“红名单”管理暂行办法》。“红名单”管理遵循客观公正、公开透明、自愿申报、褒奖守信的原则。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负责全省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“红名单”的统一管理。省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协会承担“红名单”的复核、发布、信用档案资料管理等具体工作。宁波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负责我市测绘与地理行业“红名单”的受理和调查核实工作。 

 “红名单”信息内容包括测绘单位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荣誉名称、荣誉认定单位名称、荣誉认定文件名称及文号、荣誉认定时间等依法可以公开的信息。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可以对列入“红名单”的测绘单位,采取简化、优化等奖励性措施。该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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